更新时间:2024-05-27
\"领导开会,学生放假\":权力与权利的失衡
在安徽舒城县,一个看似寻常的会议决定却引发了广泛关注。为了确保4月26、27日两天在县政府大礼堂召开的重要会议顺利进行,避免交通拥堵,上万名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的学生被放假。这一决定不仅打乱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权力与权利之间关系的深刻反思。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剥夺或侵犯。然而,舒城县政府的这一决定,显然是将权力置于了权利之上。副县长余靖的解释是出于对大会的“服务”,但这种服务是以牺牲学生的受教育权为代价的。
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教育优先的原则,也忽视了学生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
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是法治社会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法治社会中,权力应当为权利服务,权力本位应当让位于权利本位。这意味着,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应当以保障和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为前提。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我们常常看到权力凌驾于权利之上,权利被权力侵犯和牺牲。舒城县的这一案例正是权力本位思想的典型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家弘的观点一针见血:“是坚持权利本位还是坚持权力本位是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重要区别。”权利是权力的本源,权力应当为权利服务。然而,在许多情况下,权力不仅不为权利让道,反而要求权利为其让路,这种颠倒主体关系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法治的原则。
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两年前,北京工商大学化学系的毕业生们在前往北戴河的火车旅途中,被要求集体让座给相关领导。这种特权逻辑和官本位思维,正是权力本位思想的体现。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汶川地震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指挥救援时,主动为抬着伤员的官兵让路。
这一细节背后所彰显的,正是对权利本位的尊重和对生命的重视。
在当今时代,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这是一个公民权利不断张扬的时代。然而,权力的影响依然强大,权力之手仍然存在肆意乱伸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强调权利的重要性,将权利置于权力之上,确保权力真正为权利服务。
舒城县的这一事件,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会议安排问题,它反映的是权力与权利之间关系的失衡。我们应当以此为鉴,重新审视和调整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和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