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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变相收取赞助费 家长“被捐款”成潜规则

幼儿园变相收取赞助费 家长“被捐款”成潜规则

更新时间:2012-01-06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首次专门针对幼儿园收费事宜,出台了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秋季,南京市就已取消幼儿园赞助费,并明令要求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但由于南京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优质园生源有限,尤其是小区大、人口密集的区域,许多家长为了孩子不被拒之门外,可谓想尽办法,而部分幼儿园并不拒绝“送上门”的赞助,导致家长捐助幼儿园的现象仍然存在。

      只准收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新规有要求

      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幼儿园入学和收费问题,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而很多家长反映,幼儿园收费混乱、标准不统一。三部委新规将目前纷繁多样的收费规范为只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记者了解到,2006年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所有幼儿园必须取消管理费和杂费,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按收标规定,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460元,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400元,优质园每生每月300元,标准园每生每月200元,一般园每生每月160元。另外,幼儿园在17点前不得在园内开办收费的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

      “被捐款”成“潜规则”

      家长有无奈

      “女儿在2周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忙碌她的入园的问题。虽然幼儿园在招生时说不收取赞助费,但幼儿园都是小班化,通常一个班只收30个小朋友,为了能进入优质的幼儿园,我愿意主动为幼儿园捐款。”家住南京秦淮区的刘先生称,为了让孩子上好的幼儿园,他主动向幼儿园赞助了5000元,最终如愿入园。记者采访发现,像刘先生一样愿意为幼儿园做点“贡献”的家长不在少数。儿子已经在鼓楼区某省级示范园上中班的朱女士称,她经营着一家灯具公司,当时她在报名时主动向幼儿园提出自愿为幼儿园更换全部照明灯。她说:“虽然幼儿园对这些赞助称是自愿助学,但有赞助或捐款的孩子通常都是优先接收。”

      但记者发现,除了自愿捐赠的家长,也有许多颇为无奈地“被捐款”家长,他们都是为了入园而接受“潜规则”。“我是提前去幼儿园门前彻夜排队获得了儿子入园的资格,但在开学前却接到老师口头通知,希望我们能在儿童节前为幼儿园做点贡献,原因是园内的滑滑梯等大型组合设施更换经费比较紧张。”5岁孩子家长汤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周边公办幼儿园非常少,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他与不少家长的想法一样,“优质幼儿园名额有限,我们愿意花钱,交就交吧。”汤先生无奈地说。

      都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惹的祸

      幼儿园有“定价权”

      南京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南京虽然明令禁止幼儿园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但在家长自愿捐赠或捐款方面还是可能存在一定盲点。”

      记者发现,南京部分公办与民办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有着较大的差别,家长都希望孩子能进入优质幼儿园,这也使条件好的幼儿园享有“定价权”。业内人士称,全国的学前教育领域中都存在着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应该加大教育投入,也有必要对所有幼儿园平行管理,取消“等级制”。

      实施学前教育5年计划 缓解“入园难”

      政府有规划

      “今后5年内,全省要新建1500多所幼儿园,改扩建1960所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南京市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称,在近期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江苏省提出实施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这非常有利于优先发展学前教育。

      对于“送上门”和“被捐款”现象,南京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南京的幼儿园收取赞助费或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可向南京市物价局进行举报。如果幼儿园的不合理收费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将进行处罚,甚至不再核发给该幼儿园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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