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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音乐教学方法的改革(三)

心理与音乐教学方法的改革(三)

更新时间:2008-05-26


三、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发展

(一)音乐听力的发展

音乐听力是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基础,在音乐才能的发展中,听力是最重要的。有些儿童唱歌唱不准,许多人认为是唱的原因,是五音不全,其实这是听觉的问题。生理学研究证明,12岁以前的儿童的音乐听力都是可以培养的,12岁以后就困难了。因此,儿童时期是培养音乐听力的重要时期。舒特·戴森、加布国佐尔的研究伽。证明了试点(见下表)。

年龄(岁)
音乐发展主要特征

0~1
对声音作出各种反应。
1~2
自发地、本能地“创作”并唱歌。
2~3
开始能把听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唱出。
3~4
能感知旋律轮廓。此时如开始学习某种乐器的演奏,可以培养绝对音高感。
4~5
能识别音高、音区,能重复简单的节奏。
5~6
能理解分辨响亮之声与柔和之声。能从一些简单的旋律或节奏模仿中辨认出相同的部分。
6~7
在歌唱的音高方面已较为准确。明白有调性的音乐比不成音的堆砌好听。
7~8
有鉴赏协和与不协和音的能力。
8~9
节奏、旋律的记忆改善了。逐步具有韵律感。能感知两声部旋律。
10~11
和声观念建立,对音乐的优美特征已有一定的感知和判断能力。
12~17
欣赏、认知和感情反应能力均逐年提高。


以上这些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都是建立在音乐听力的基础上,音乐听力越强,音乐能力就越强。

儿童音乐听觉能力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各种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能力;音乐内心听觉能力。

1.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

音乐是由许多音乐要素组成的,如旋律、节奏、和声、音色等。培养儿童对这些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儿童最容易听辨的是音的长短、快慢和强弱,逐步过渡到音高和音色的听辨。儿童的音乐听党能力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不可操之过急,必须经过大量的音乐实践才能实现。

2.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能力。

对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力,首先表现在对音乐的情绪把握和对音乐内涵的领悟,其中也渗透了音乐审美的发展。这种能力是在对音乐要素听辨的基础上形成的,对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越强,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力就越强。

第二是对音乐曲式结构的听辨。曲式是构成音乐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了曲式的听辨力,就如同找到了打开音乐大门的钥匙,使听起来好像杂乱无章的音响,顿时成了有层次、有条理、有章节的音乐了。

第三是音乐体裁的听辨力。音乐体裁的种类很多,如进行曲、摇篮曲、小夜曲、舞曲、船歌、交响诗、交响音画、交响曲等。每一种体裁都有它自身的特点,准确地听群体裁特点,有助于对整体音乐形象的理解。

3.内心音乐听觉能力。

内心音乐听觉也可称为内心听觉想象,是指在音响结束后,通过听觉想象仍能保留音乐的音响,或是在音响之前,通过识谱,把纸k的音符转化为实际的音响。这是一种重要的音乐听觉能力。可能大家都有这样的听觉经验,当欣赏完一段音乐之后,那优美动听的旋律,久久地在耳边索绕,口中还能轻轻地哼唱。可是过不了多久,就记不住了,这就是内心音乐听觉的作用。音乐是时间的艺术,稍纵即逝,只有靠内心听觉的能力才能留住音乐,获得音乐的体验。

在儿童音乐听力的发展过程中,要遵循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特点,不能使用纯概念式的方法,要以音乐的音响为基础,通过音乐活动培养儿童的音乐听力。

(二)音乐审美力的发展

儿童的音乐审美能力是不断发展的,是随着音乐的感知与音乐思维的发展而发展的,同时又与音乐的环境和教育有着重要的关系。儿童的音乐审美力的发展一般要经过音乐审美感知、音乐审美想象、音乐审美情感和音乐审美理解四个阶段,其中主要是音乐审美感知。

1.儿童的音乐审美基本上是处于音乐审美感知阶段,从声音的感性材料中直接获得美的感受。例如,儿童只是凭直觉来判断音乐美不美,他觉得好听就是美,他觉得不好听就是不美,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明确的原因。教材中,我们认为是优秀的歌曲,但他们就是不喜欢,这里除了音乐本身的问题之外,主要是因为儿童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审美意识,他们对音乐的感知还处于低级阶段,还不能从理性的角度去认识音乐。所以,教师要不断地提高儿童音乐的感知力,对音乐的感知越深,所获得的美感才能越深。

一般来说,儿童最先感知的是音的长短和强弱,然后是快慢,对音色的分辨和音高概念的形成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培养。音乐的对比能力在音乐审美感知阶段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到一段歌曲中乐句之间的对比,一首乐曲中乐段之间的对比;大到交响曲中乐章之间的对比。音乐是离不开对比的。感受和体验音乐的对比,就可以促进儿童审美力的发展。在儿童时期,音乐对比能力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即使到了六年级,也只是获得了初步的音乐对比能力,不能等同于成人。

2.音乐审美想象。由于儿童基本上处于形象思维和初步的抽象思维阶段,因此,儿童的音乐审美想象主要是音乐再造想象。通过音乐形象性的表现,与生活中的事情产生联想。如听到吸呐模拟鸟的鸣叫,想象鸟的形象;听到奔马的节奏联想到马的形象等。对以表情性为主的音乐进行创造性的想象,就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儿童的音乐教育要以形象性的音乐为主,培养儿童再造想象的能力,适当地引导儿童进行创造性的想象。

3.音乐审美情感。儿童心理学证明儿童最容易获得的是欢快的情感。因此,他们喜欢动感的、欢快的音乐,而对较慢的,虽然是非常优美的音乐,也会无动于衷。究其原因,是因为音乐审美情感的形成离不开对音乐的深入感知,离不开音乐思维的活动,而这两方面在儿童时期都不可能很深入。所以,在儿童时期,主要是培养儿童欢快、雄壮、优美的审美情感,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儿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健康的审美情趣。

4.音乐审美理解。音乐审美理解是一种融感知、想象、情感为一体的复杂的心理活动。它是对音乐本质的领悟,与客体的综合素质有密切的关系。虽然在儿童阶段学生不可能对音乐有很深刻的理解,但可以积累音乐审美的经验,为他们今后的音乐审美理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音乐创造力的发展

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音乐创造力的发展。对音乐创造应有一个广义的认识,音乐创造不是简单的创造过程,而是创造性思维的发展过程。因此,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培养儿童的音乐创造力,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的习惯。如敢于发表与他人不同的意见;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勇敢的探索精神;有自信心,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等等。由于音乐呈现非具象性和情感性的特点,音乐教育十分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根据儿童音乐接受心理,儿童的音乐创造性思维主要以跳跃思维为主,跳跃思维和直线思维相结合。他们的创造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不会按照理性的轨迹,考虑应该怎么样,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种跳跃性思维的能力正是创造力培养的条件,应该积极保护。但我们的传统教育却不是这样。有关部门做了一个调查,其中问到:

(1)是否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意见。(44%、37%、19%)

(2)是否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64%、18%、8%)

(3)是否想用多种方法来解题。(35%、28%、13%)

调查结果显示,低、中、高年级儿童的创造性思维有差异,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越到高年级反而越不活跃。实际上,不是我们的学生缺乏创造性,而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反思我们过去的音乐教育,恰恰忽略了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用共性代替了个性,用专业训练代替了创造性思维的培养,限制了儿童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儿童有了创造性思维的习惯,再具备一定的音乐创造知识,就可以进行音乐创作了。儿童没有框框的束服,他们的创作虽然是幼稚的,有时甚至是违反音乐规律的,但正是这种创作的萌芽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儿童的创造力发展首先是模仿,在模仿过程中就包含了创造的因素。例如,按例句的格式创作歌词或短的乐句;然后是即兴创作,如随口唱出一段旋律,按节奏创编旋律,旋律填空,旋律问答,“鱼咬尾” 等;最后进入音乐创作。以上这些音乐创造活动是为音乐创作打基础,重在过程,培养儿童的创造性思维习惯,不必太注重结果。即使是进入真正的创作阶段也不能过高地注重结果,儿童在创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能力的培养和活跃的思维比掌握知识结果要重要得多。

儿童的音乐创造力必须在音乐实践中培养,欣赏、表演、创作是音乐实践的主要内容,在音乐的实践中就包含了创造的因素。特别是音乐表演,是对音乐的二度创作。在唱歌和演奏中,必定要融入个人对音乐的理解,这是培养儿童创造性思维最有效的途径。

四、根据儿童音乐接受心理特点改进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育要符合儿童的音乐接受心理,传统的音乐教学方法虽然有它正确的一面,但也有许多不理想的地方。如枯燥的技能训练,师道尊严的影响,顽固的思维定势,缺乏创造性的教学等都不符合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因此必须改革。

(一)改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

主体性教育是现代教育一个重要的理念,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虽然有利于知识的传授,但不利于学生生动、主动、独立的发展,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倡主体性教育就是要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实施开放性的音乐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主体性教育的特征。

(1)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有一个宽松、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这就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师道尊严的思想,创设教学的民主气氛,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2)通过活动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活动是发展学生主体的主要方法,教师要设计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把主动权交给学生,教师给以适当的指导。原苏联一位教育家曾说过:教育者或教师企图不通过儿童自己的活动去掌握知识、培养品德,却将知识、品德强加到儿童身上,任何这样的企图只会破坏儿童健康的智力发展和精神发展的基础,破坏培养他们的个性品质的基础。因此,怎样设计活动就成为发展学生主体的关键因素,这也是对教师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一种挑战。

(3)实施开放性的音乐教学。过去我们的音乐教学基本上是封闭式的教学,束缚了学生主体的发展。要解放学生的头脑,必须实施开放性的教学。开放性教学有多种形式,如开放性的教材、开放性的教法、开放性的学习、开放性的课堂等。要提倡个体与集体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相结合,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2.主体性教育的目标。

(1)独立性。独立性包括自尊自信、自我调控、独立判断、自学自理等。应培养学生能独立地完成学习任务,有自信心,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独立思考、判断和解决问题。这在过去强调共性、统一的教学中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要加大个体学习的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表现机会。

(2)主动性。主动性包括成就动机、竞争意识、兴趣和求知欲、主动参与、社会适应性等。应培养学生能积极参与音乐实践活动,有竞争意识,有学习音乐的兴趣和表现的欲望,能主动与他人交流,能积极扩展学习领域。因此,要提倡探究式教学,为学生提供主动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3)创造性。创造性包括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等。应培养学生发表与众不同的见解,善于联想和想象,有创造的愿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根据这个目标,教学中应增加即兴创造的内容,还应增加乐器小制作等,通过动手实践,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3.主体性教学的方法。

教学从来没有固定的模式,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根据主体性教育的理念,教师就可以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方法。

(1)先学后教法。这种方法是对先教后学或是只教不练的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是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先让学生自学,用已有的知识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一起学习,并为学生解决难点。这种方法的一般模式为:提出问题──教师引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探索讨论(发挥学生的主体)──结论评价。其中探索讨论是中心环节,是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

(2)愉快教育法。这种方法我们已有许多经验,主要是创造一种和谐、平等、民主的教学环境,发展学生的主体性。

(3)主动参与—积极交往法。这种方法是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模式为:创设情境(初步参与)──引导自学(独立参与)──组织交往(合作参与)──精讲解疑(深入参与)──总结演练(拓展参与)。

(4)小组合作学习法。这种方法是以小组为单位,充分发挥学生的才能,共同解决问题,为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激励竞争创造了有利的学习环境。

以上几种方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渗透的。主体性教育是对传统音乐教育的一次革命,它根据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特点,从兴趣和感性入手,让学生主动地参与音乐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二)改灌输性教学为创造性教学

灌输性的教学方法,违背了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儿童接受音乐的主要方式是感性而不是理性的,因此,必须改灌输性教学为创造性教学,通过创造性的音乐活动进行音乐教育。

创造性教育是21世纪教育的热门话题,也是21世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如美国专门设置了思维技艺、创造技艺、创造活动等课程,日本提出把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作为教育的出发点,生存能力的核心就是创造能力;韩国要求中小学的教育以知识记忆为主的教育向以培养创造力为重点的教育转移。创造教育已经成为国际教育教学改革的潮流。

音乐教育如何进行创造性教育是一个新的课题。什么是创造性教育呢?创造性教育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才能并产生创造性成果的教学活动。创造性教育也称为创造教育或创新教育。

1.创造性教育的培养目标。

创造性教育是一种特殊能力的培养,它同智力的培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智力高不等于创造力高,因此不能把创造性教育和知识教育等同起来。

(1)培养学生的创造兴趣。兴趣不是凭空产生的,这就需要我们为学生提供创造性的内容,创设一个有利于培养创造性的环境,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引起学生的兴趣。音乐课程标准把创造作为重要的内容标准之一,要求在教材中设计大量的创造性音乐活动,从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兴趣,在探索音乐的过程中获得成功的喜悦。

(2)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思维相结合的复杂思维过程,特别要重点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求异思维、收敛思维、直觉思维等。传统的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灌输性的教学方法是不利于发展创造性思维的。因此要大力提倡主体性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促进创造力的发展。

(1)培养学生创造性的表现能力。音乐课程标准把“表现”列为重要的内容标准,就是要培养学生创造性的表现能力,在音乐表现的过程中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其中,包括积极的创造意识、一定的知识基础、独特的个性与协调的合作能力。基本知识和技能是创造性表现能力的基础,因此在大力提倡创造性教育的同时,不能忽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2.音乐创造性教育的内容。

(1)探索音乐的构成。音乐是由许多要素构成的复杂艺术,过去是由教师告诉学生这是什么,现在要引导学生自己去探索,探索的过程就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过程。

(2)培养联想和想象力。想象力是创造能力的重要标志,在音乐教学中要重视音乐欣赏的作用,要不断改革音乐欣赏教学的方法,从专业化的欣赏模式中解放出来,从对音乐的感悟入手,促进想象力的发展。

(3)培养组织信息的能力。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不仅要学会搜集信息,而且还要学会根据需要组织信息,这也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

(4)音乐创作。音乐教学中的创造性教育,应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广泛的创造意识,另一个就是音乐创作。用音乐的手段创作出新的音乐作品,表达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感悟。

3.创造性的教学方法。

(1)开放性的教学方法。现代教育呼唤开放性的教学方法,因为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探索精神和合作能力。开放性的教学方法可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小组学习:可发挥特长,产生领袖人物,锻炼组织能力,交流与合作。

②自主学习:提出问题,自己探索,得出结论,重视过程。

③讨论:问题要有深度而不是浮在表面,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

④表演:这里的表演是指专门的表演会,需要课前组织、排练、设计、实施,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有重要的作用。

(2)探究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是指教师创设问题情境(提出研究的问题、提供研究的资料、实验手段)、学生独立研究(运用已有的知识去发现问题、回答问题)、获得问题的结论(新知识)的一种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大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同时要靠内在的动机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重视学生兴趣的培养。现代教育理念认为音乐教育绝不仅是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它有着很丰富、深刻的内涵,要让学生通过探究音乐获得综合素质的培养。

(3)参与教学法。参与教学法已经被广大教师所接受,但在参与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扩大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还值得进一步研究。现在的音乐教学,很多还是学生被动地参与,教师应把学生的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全面参与。主动参与就是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去探索问题。全面参与就是要给每一个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如可以设计“欢度‘六一’儿童节” 的活动,有唱歌、跳舞、朗诵、写字、画画、表演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特长。参与形式要多样化,除了听、说、动、唱、奏、写、画外,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不仅要有动的参与,也要有静的参与,但内心的参与还需要用外显的方式来表现,否则,不利于对学生参与结果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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