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5日公布高考分数 6月27日至7月1日复查
【点击数:2032 更新时间:2008-06-09】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高考的评卷方案,评卷工作于今天正式开始,6月25日向各地发放考生成绩单。(北京查分时间及查分方法)
一个老师只评阅一道题
今年高考评卷分为两种:普通高考(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考试除外)、高职统考各科目仍然实行网上阅卷;“一村一名大学生”实行手工评卷。
据悉,网上评卷包括扫描、评卷、分数合成三个阶段。在评卷环节中,为了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每小题(即一个单元)至少要经过不同的两个人评阅,如果两人的评分在设定的误差值内,评阅有效,取两人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该题得分;如超出误差值,计算机自动分发给第三人评阅,直至达到合理的误差值。
从2005年实行全科目网上评卷后,我省已连续三年实现卷面总分无误差。
评分标准不属复查范围
考生收到高考成绩后,如对分数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查卷面分。复查卷面分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
复查内容主要为答卷(答题卡)漏评,普通高考小语种、“一村一名大学生”考试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的范围。
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市、区)考试机构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县(市、区)考试机构审查资格并同意后,考生填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高考复查卷面分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接受考生和家长查分申请。
各县(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络将复查卷面分数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复查结果出来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传送给相关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收到复查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
复查分数时间安排
6月27日: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6月28日: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荆门市、咸宁市、黄冈市;
6月29日:荆州市、孝感市、随州市;
6月30日: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神农架林区。
- 下一篇文章: 最新出炉:56所高校2008年在湖北预录线
- 上一篇文章: 湖北省招办发布2008年高考各批次招录提醒
相关链接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文科综合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理科综合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文科数学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理科数学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英语
- -01-01-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北京卷考试说明 语文
- -01-01-北京高考作文暂不实行"错一字扣一分"规定
- -01-01-2008年北京高考说明解读:考试内容稳中有变
- -01-01-香港中文大学在京招生18人 4人可获全额奖学金
- -01-01-2008年高考一年时事政治:国内外大事记

请家教热线:027-51007366 50738207 50738208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本站搜索
—